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三期(熔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以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三期(熔炼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三期(熔炼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工作组复核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0769-39028827 邮箱:dongshixinneng@163.com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