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新能源公司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1-07-15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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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业务需要,拟采购一批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含安装),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新能源公司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占地面积700亩,定位为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为中心,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为目标,以产业融合、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相结合的“三生”共融发展为宗旨的绿色生态产业园。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要求:
1、传感器式臭气检测仪5台(含本项目设备安装可能产生的所有主材、配件、耗材)及其安装调试服务。检测仪测量的主要污染物因子详见下表,各污染物因子的量程要求按照国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周界的限值的1-2倍范围设定(周界的限值如下表2)。检测仪要有就地数显功能、无线传输功能。测量精度执行国标。采购人提供电源接入点,成交人需布线的总的路由长度不超过12公里(根据采购人项目场地实际需要确定,成交人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费用)。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检测器XP302M(日本新宇宙):2台,可测甲烷、硫化氢、甲硫醇。
3、检测器XP-3160(日本新宇宙):2台,测氨。
(二)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新能源公司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及安装项目技术需求书》。
(三)如报价人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中,则报价人应提供优于或等同于推荐品牌的产品。同时,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优于或等同于推荐品牌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项参数横向对比、检测报告等,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陈工13650431981。
五、完成时间
成交人收到结果确认函之日起,1个日历日内供货至采购人现场,3个日历日完成项目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
六、支付方式
(一)成交人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提交合同金额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前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价的95%;
(二)剩余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项目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前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七、报价
采购限价:¥300,000.00元;。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设备费、主材费、配件费、耗材费、人工费、安装费、预算包干费、运输费、服务费、税费、保险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最终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报价人请款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报价人自拟,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的子项报价);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及密封文件袋封面,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密封完好(一式两份),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一、保证金
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行号:402602000018)
银行帐号:380010190010009298
4、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人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在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
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办公楼6楼6C会议室(可导航“市政一公司海心沙项目”往前约200米,或导航“北京琪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海心沙项目部)”往前约70米)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727
十三、注意事项
1、报价人需持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给我司门岗登记和检查,出示密封文件袋封面,方可进入我司,且进入我司人员不得超过2人。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适用于现场报价)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询价公告】新能源公司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价文件】新能源公司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询价文件】新能源公司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附件:新能源公司空气质量检测仪采购及安装项目技术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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