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需采购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服务,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94亩,总投资约19.05亿元,生产区设6大单元,包括:焚烧处理单元、表面处理废物处置单元、物化处理车间、废矿物油综合处置单元、废线路板处理车间、废包装桶清洗回收车间,同时配套生产所需的储运工程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可实现外收处置26大类工业危险废物共约31.61万t/a的处理规模。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服务范围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外收处置工业危险废物3万吨/年回转窑焚烧生产线及0.03万吨/年收集暂存配套设施。即危废焚烧车间1#线、预处理车间、可燃废液罐区、1#丙类暂存库、废水处理车间、初期雨水池、烟囱等。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年检合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固体废物焚烧处理项目(含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或其他类似废物处理项目工程安全验收工作业绩(项目业绩不少于一个,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项目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应具有工程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采购范围及服务要求
(一)本次采购范围为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项目,包含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费用;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包括内审费用和外审费用);自主办公费(办公耗材、照明、水、通讯)、印刷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
服务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
(二)服务内容
成交人需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编制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主要编制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言、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安全设施采取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调查、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安全验收报告编制、安全验收结论及专家评审等。
序号 |
类别 |
主要内容 |
1 |
前言 |
简述项目立项、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试生产等过程,以及工程开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时间等建设情况;叙述验收技术工作承担单位及现场勘查时间;阐明验收目的等 |
2 |
验收依据 |
从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文件及其批复、技术规范等方面简述验收依据。 |
3 |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
简述工程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占地面积、总投资及环保投资、主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说明验收范围和内容 |
4 |
污染物的排放与防治措施 |
按照防火防爆安全距离,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运输安全和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详细分析和检测情况;初步调查“三同时”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落实情况等 |
5 |
验收评价标准 |
按新的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执行评价。 |
6 |
专家评审 |
报告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
7 |
报告编制出版 |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情况编制完成报告,并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
(三)项目工作方案
按要求完成项目工作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
(四)工期要求进度要求
1、自结果确认函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由成交人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并且通过专家评审。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专家评审的,导致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将有权追责成交人。
2、在采购人提供此次安全验收报告编制所需的主要资料前提下,成交人5天内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工作。
(五)项目管理架构
成交人必须应采购人要求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必须专业配备齐全,具备丰富经验,各专业能独挡一面;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有相应的能力和业绩;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投入人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体合作精神。
五、成果要求
1、提交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交《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一期)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项目工程安全验收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交人需保证结果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与规范,满足并通过专家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的技术审查要求。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组织进行,成交人协助开展。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有效请款资料及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定金;
3、成交人提供全部的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协助采购人完成工程项目安全竣工验收工作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有效请款资料及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日历日内,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至100%;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缴存的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时间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后,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七、报价
采购限价:¥223,000.00元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干总价报价包含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费用;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包括内审费用和外审费用);自主办公费(办公耗材、照明、水、通讯)、印刷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2、若报价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内。
3、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提交的本项报价文件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格式自拟,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的子项报价);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三条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6、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7、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一式二份,一份随报价文件装订,一份与汇款单单独封装提交)。
8、报价人未到场声明(邮寄报价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
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报价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一、保证金
1、各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限价2%)在
开标前交纳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银行保函或转账,不接受第三方担保及现金)。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返还申请时间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后,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未成交人报价保证金在开标后无息退还。
2、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3、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肆佰陆拾元整(¥4460.00元)。
4、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本项目开标时间截止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5、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银行帐号:8114801014200219007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报价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报价文件,其中:
1、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从新型 冠状病毒中高风险地区到现场报价的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无异常证明,并提供行程绿码、粤康码绿码,否则不得进入海心沙岛。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6C会议室(可导航“市政一公司海心沙项目”往前约200米,或导航“北京琪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海心沙项目部)”往前约70米)
2、报价人可通过邮寄报价文件的方式参加报价,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标成本部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638423967
十三、注意事项
1、报价人需持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给我司门岗登记和检查,出示
密封文件袋封面,方可进入我司,且进入我司人员不得超过2人。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报价人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或者签订合同后不交定金(履约保证金)的。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东实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黑名单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