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汽轮机机油供应商,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汽轮机机油采购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东莞市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汽轮机机油采购项目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2250吨,年处理垃圾82.125万吨。配置安装3×750吨/日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飞灰螯合稳定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等),2×4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用地总面积为6.96公顷。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询价内容要求和提供询价货物销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报价人须为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商和代理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书)。
4、报价人提供的货物需具完整的防伪标记和完整的物流标签。
5、报价人要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的3个或以上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6、凡两家或以上报价人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的供货范围和技术服务范围
本项目设备成套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此):汽轮机机油的供货、调试指导、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并对汽轮机机油技术性能负责。
2、具体要求详见
询价文件附件六技书需求书。报价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技术规范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技术规范中的星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
五、完成时间
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第一批货物的交货时间由双方协商,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货物提资,并提供相关提资资料。
质保期:以最后批次货物至现场使用后一年。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成交人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价10%的定金。
2、成交人将全部汽轮机机油及相关资料文件运至采购人项目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报告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成交人提供至结算合同总价格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3、5%作为汽轮机机油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合同执行无争议,成交人提交机油最终验收单招标人审核无误,成交人提供请款报告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七、报价
采购限价:¥101750.00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项目,实行固定总价报价,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供货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合同付款时,除约定工作量核减外(扣除核减款项),采购人不再因其他任何情况而调整合同总价,不论是工作量的变化、所有工作方案的变化、可能存在其它各种风险及其变化发等。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采购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审定,由我司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必须列出清单,含单价报价);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提供不少于3个的同类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5、相关执照复印件;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一式贰份),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
十一、保证金
1、开标结束后,成交人需在中标当日缴存
2000.00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待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
户名: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账号:669170104633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成交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
本项目只接收邮寄报价文件,其中:
报价人通过邮寄报价文件参加报价,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邮编:523000;收件人:骆工,联系电话:17677267641。
商务联系人:骆工;联系电话:17677267641
技术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18973133258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成交人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人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人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6、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9、本项目串通报价的认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串通投标的规定执行,报价人被采购人认定为串通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并没收报价保证金。
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