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现需采购一物资,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4月备品耗材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占地面积700亩,定位为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为中心,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为目标,以产业融合、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相结合的“三生”共融发展为宗旨的绿色生态产业园,该中心划分为A/B/C/D四区,其中A区项目主要为处理工业危险废物,本项目供货服务地点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内。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东莞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dshuanbao.com.cn/)。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报价人必须保证所有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出产正品(供货时出具合格有效的出厂证明、合格证等相关文件)。
2、货物规格详见“
附件三 物资清单”。
3、报价人必须保证所有货物满足采购清单的相关要求,且报价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进行货品真伪验证。
4、样式、外观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材质等符合相关标准,均为合格产品。
5、对项目技术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关工: 13570416810
五、完成时间
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六、支付方式
成交人完成供货后,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且成交人提交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款后的三十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人合同总价的100%。
七、报价
采购限价:¥97000.00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干总价报价包含货物、运费、税费、人工费、配件费、装卸费、服务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模板,详见附件,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的子项报价);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
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
密封条及密封文件袋封面,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密封完好(一式两份),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一、保证金
开标结束,成交人收到结果确认函需缴存(限价的2%)人民币¥1950.00元履约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银行保函或转账,不接受第三方担保及现金),作为采购人垫付服务过程中产生应由成交人支付费用或报价人违约罚款的来源,待双方合同期满且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退款申请后三十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银行帐号:8114801014200219007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10:00(星期一)。
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新管理大楼7楼7C会议室(可导航“市政一公司海心沙项目”,往前约200米)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8468187249
十三、注意事项
1、报价人需持该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给我司门岗登记和检查,
出示密封文件袋封面,方可进入我司,且进入我司人员不得超过2人。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本项目串标围标的认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串标围标的规定执行,报价人被采购人认定为串标围标的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