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碳减排效能测算服务采购项目遴选通知

日期:2021-06-24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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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通知
 
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根据运营需求,拟采购一家碳减排效能测算服务单位,现将项目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碳减排效能测算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占地面积700亩,定位为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为中心,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为目标,以产业融合、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相结合的“三生”共融发展为宗旨的绿色生态产业园。
服务范围:海心沙基地主要设施(2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1家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服务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参照国内外碳排放通行的计算方法体系,结合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面的专业知识,使用海心沙基地提供的基础资料,开展以下工作:
1. 分析海心沙基地的固体废物处理过程,按照现有的行业、地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核算固体废物处理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2. 对海心沙基地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的能源化利用、化石燃料替代量进行计算;
3. 评估海心沙基地对于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碳减排的绿色贡献;
4. 对海心沙基地的总体碳减排效果进行计算,提出进一步减排的工作建议。
5.服务期内,为采购人提供碳减排能效测算技术咨询服务。
6.成交人须保证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未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因此导致第三方向采购人主张权利或发生其他纠纷,成交人应负责解决纠纷,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赔偿损失。
(二)工作成果
1、成交人完成编制《海心沙基地碳减排效能测算报告》,胶装成册一式六份,提供可编辑电子档及彩色扫描件一份,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成交人本项目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属于采购人,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的工作成果用于其他地方。
(三)对项目体系服务相关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陈工13650431981。
四、资格条件
1.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报价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固废类(垃圾焚烧发电、危废处理处置)行业研究、环保监管和环保验收等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以参与编制的规范、标准或合同为准;规范、标准日期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得少于一个项目,提供规范、标准主要页复印件(须含报价人信息)加盖公章;或提供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合同期下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报价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同等或以上(环境类相关、或环境监测、或环境分析、或化学分析)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同等或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服务费最高限价:
采购限价:人民币49万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报价包含服务费、测试费、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交通费、税费、保险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价格不做调整。
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六、服务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成交人应完成测算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七、费用及支付说明:
(一)费用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人价格须包含服务费、测试费、材料费、人工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交通费、税费、保险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价格不做调整。
(二) 支付方式
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5%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7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签订完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3.成交人完成测算服务、出具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4.合同服务期满,成交人完成合同期内所有服务内容后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5.报价人请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6. 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在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八、保证金
报价人应按遴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00)。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行号:402602000018)
银行帐号:380010190010009298
4、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按遴选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分项报价清单(分项报价清单由报价人自拟,必须满足本项目需求书要求。如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或缺项是满足本项目需求书要求所必需的,均由报价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遴选文件中第四条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一式二份,一份随报价响应文件装订,一份单独封装);
7、项目实施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拟投人员安排、工作推进进度计划及质量目标等。)
8、报价人须提交报价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电子档一份(U盘提交,单独密封)。
9、报价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可参照附件中项目考评重点的资料)。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以上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
十、遴选程序
1、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采用线上遴选方式。有意向的服务单位请将本项目要求资料制成册(一式贰份),于2021年7月6日09:45参与线上开标遴选:
1)报价人应通过邮寄报价文件的方式参加报价,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标成本部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727
2)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6日09:45
3)参加线上开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腾讯会议参与,会议号:723 334 056。
2、开标后,公示各报价人的投标报价,采购人组建的遴选工作小组将一一就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洽谈;然后采购人将就各报价人反馈的意见进行统一的澄清,澄清后由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原则上不应高于第一次报价)
3、采购人组建的遴选工作小组内部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方案进行评议,推荐成交人,并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遴选通知】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碳减排效能测算服务采购项目

【遴选文件】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碳减排效能测算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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