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心沙检测中心实验室认可(CNAS)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2-01-20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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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为将海心沙检测中心打造成在检测行业乃至整个危废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标杆实验室,现需委托一家专业CNAS咨询服务公司,从CNAS实验室认可工作筹备初期开始,全方位、全过程为检测中心服务,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直至检测中心体系正常运行并获取证书。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海心沙检测中心实验室认可(CNAS)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应具有近5年在化学或环境领域,协助业主成功取得CMA证书或CNAS证书的业绩(要求是首次申请认可或认证、不含监督评审、换证复评审和扩项复评审类的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两个,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项目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CMA或CNAS评审员有效资质。(CMA评审员:需提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评审员名单,并在对应人员姓名处明确标注;CNAS评审员:需提供评审员证书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成交人需按照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CNAS-CL01-A002: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相关规定,指导检测中心配备符合认可准则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和实施。
  2. 根据检测中心特点,结合CNAS的相关认可准则及应用要求,设计和建立符合实验室认可(CNAS)要求的管理体系,并就体系运行,深入提供合理、全面充分的咨询和协助服务,直至取得CNAS认可证书。
  3. 根据检测中心现有资源和能力,制定CNAS工作实施计划和方案,根据现有设施、环境和仪器条件确定拟申请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和详细推进计划。
  4. 成交人需安排专人驻场指导并协助编写、修订全套CNAS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各类质量和技术活动记录表格。
  5. 提供全套体系文件模板和拟认可检测能力的正版检测标准(电子版【PDF+WORD】)。
  6. 对检测中心资源满足情况进行确认,并给出优化指导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人员岗位配置、仪器设备配置、试剂耗材、现场设施和环境等。
  7. 按CNAS要求对检测中心所有人员进行管理体系和技术知识培训(根据采购人需要,不限培训次数和时长),协助解决技术难点,并提供全套培训资料(电子版【PDF+WORD】),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CNAS专业知识培训: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G001:2018《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
CNAS-CL01-A002: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CNAS-CL01-G002:2018《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
CNAS-CL01-G003:2019《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
CNAS-GL006:2019《化学分析中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
CNAS-GL016:2018《石油石化领域理化检测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指南及实例》
CNAS-EL-13:2019《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相关要求的认可说明》
CNAS-GL001:2018《实验室认可指南》
CNAS-GL008:2018《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
CNAS-GL011:2018《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内部审核指南》
CNAS-GL012:2018《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管理评审指南》
CNAS-GL027:2018《化学分析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指南——控制图的应用》
CNAS-GL046:2020《化学检测仪器核查指南》
CNAS-GL035: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验收和期间核查指南
CNAS-GLXX《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征求意见稿)
技术知识培训:
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弃物等申请参数的现场采样、检测知识和注意事项、数据处理和修约、记录和报告的相关要求规范、实验室预处理注意事项、分析质量控制及案例分析。
8、专人驻场指导完成方法验证、模拟试验、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设备期间核查等工作,并确保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结果合格满意。
9、指导内部审核,提出不符合项,指导整改,完成内审报告。
10、指导管理评审,指导管理评审输入与输出、完成管理评审报告。
11、指导填写检测中心CNAS申请文件资料,并指导解决认可委针对文审资料提出的问题,确保申请被认可委受理。
12、提供至少一次CNAS模拟评审(聘请至少两名行业内评审老师进行认证前的正式模拟评审),使检测中心全体人员熟悉正式评审流程,指导检测中心进行模拟评审的不符合项整改。
13、指导采购人进行实验室认可申报(包含申报费用)。
14、配合认可委现场评审事宜,协助制定现场实验方案,指导检测中心纠正不符合项、完成整改报告提交评审组,及时跟进CNAS认可证书的获取(包含取证费用)。
15、成交人需为本项目设置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专项项目组,成交人委派的驻场专家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需经采购人同意并备案;专家人员累计驻场时间不得低于30天。
16、合同期内,成交人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有关新政策、新要求、新标准、新信息。
17、除上述服务内容外,报价须包含:
(1) 外部内审员取证费用(不少于5名);
(2) 聘请老师上门集中进行上岗证培训费用,提供培训证明和能力评价(检测中心全体人员);
(3) 聘请老师上门集中进行不确定培训费用,提供培训证明和能力评价(检测中心全体人员);
(4) 模拟评审及正式评审期间,所有评审专家产生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和劳务费等,评审产生的报名费、样品费等;
(5) 参加能力验证、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报名费、样品费等);
(6) 实验室进行试验所需的试剂耗材费用,不在报价范围内。
18、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其他人;成交人不得泄露采购人公司机密和资料给第三方,公开发表和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售后服务:采购人取得认可证书后,成交人应在取证后5年内为采购人免费提供日常性咨询服务,解决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为采购人免费提供认可方面的新政策和准则文件及相关应用要求的更新信息解读。
五、服务时段要求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人在15个月内协助采购人获取CNAS证书。
六、报价保证金
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限价的2%)在项目开标前交纳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公司(银行保函或转账,不接受第三方担保及现金),未成交的报价人报价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款后无息退还。
2、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3、报价保证金金额:金额为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5800.00元)。
4、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银行帐号:8114801014200219007
七、支付方式
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5%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CNAS正式评审,并获得CNAS证书后,双方签字之日起7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请款报告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3、成交人指导采购人建立实验室管理体系,完成正式定稿版本的体系文件发布实施,并协助采购人向认可委(CNAS)提交申请资料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请款报告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4、成交人协助采购人通过CNAS正式评审,并获得CNAS证书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请款报告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缴存的履约担保款,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返还申请时间为本项目获得CNAS证书后,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八、报价
1、采购限价:¥290,000.00元。
2、本项目将实行固定价格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注:固定总价中包括所有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合同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费;体系建立费用;人员培训费用;报告编制费用;认证申报费用;专家评审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劳务费、内审费用和外审费用);取证费用;自主办公费(办公耗材、照明、水、通讯)、印刷费、交通费、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支付合同费用前,成交人应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十、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一、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详见附件,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的子项报价);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一式二份,一份随报价文件装订,一份与汇款单单独封装提交)。
6、本询价文件中第三条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文件一式一份,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7日(星期四)上午11:00。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只允许邮寄报价文件:
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投标部
联系人:文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691、13416927617(微信同号)。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报价人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东实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黑名单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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