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告
我司(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了构建东实新能源一体化的集团管控平台,满足东实新能源业务财务一体化的管理要求,拟采购一家技术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单位,现将项目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占地面积700亩,定位为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为中心,以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为目标,以产业融合、文化传承、生态环保相结合的“三生”共融发展为宗旨的绿色生态产业园。
服务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中标人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采购内容:财务信息系统;
(二)
采购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九:《关于新能源公司采购财务信息系统技术需求书》;
(三)报价人报价文件必须满足采购人财务信息系统技术需求书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对项目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黄工:18720969670 。
五、最高限价:
采购限价:人民币188万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报价包含系统软件费、运维费、服务费、交通费、税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价格不做调整。
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六、服务期要求:
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工作拟从2022年2月启动,2022年6月上线财务、采购、库存、销售四大模块,满足新能源公司ERP一体化的管理基本要求,二期工作拟2022年9月起,2023年6月上线与生产管理系统的集成、全面预算、费用管控、移动盘点等。
七、支付方式:
1.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向甲方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7天内保持有效;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在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2. 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3. 成交人进场后编制完成上线方案报告并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
4. 成交人完成一期系统模块建设并正常上线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
5. 成交人完成二期系统模块建设并正常上线后,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6. 完成整个信息系统建设并能够正常运行6个月后(如若系统运行异常则待正常后开始计算),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及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成交人请款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7. 报价人请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八、保证金
报价人应按遴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叁万柒仟陆佰元整(¥37,600.00)。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行号:402602000018)
银行帐号:380010190010009298
4、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按遴选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报价人报价文件未按本项要求提供资料,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分项报价清单(报价人自拟)(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同类项目服务经验的业绩资料【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中标人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到场声明(必须提供,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8、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
9、项目实施方案(参考附件七考评重点编制);
10、本项目遴选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密封条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3、报价文件须按询价文件要求及模板格式加盖公章、使用订书机装订或胶装成册(可以分册),于文件骑缝处加盖报价单位企业公章并密封完好(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一、遴选程序
遴选时间:2022年2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报价人只能通过邮寄报价文件的方式参加报价,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快递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标成本部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727(18468187249)
(二)开标后,公示各报价人的投标报价,采购人组建的遴选工作小组将一一就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及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洽谈;然后采购人将就各报价人反馈的意见进行统一的澄清,澄清后由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原则上不应高于第一次报价)
(三)采购人组建的遴选工作小组内部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方案进行评议,推荐成交人,并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
十二、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东实集团及采购人公司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