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为满足生产需要,增加熔炼车间起重机楼梯、走道板、检修平台、安全绳辅助设施。需求有能力、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安装,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熔炼车间起重机楼梯、走道板、检修平台、安全绳工程项目(重新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位于东莞市麻涌镇与洪梅镇交界的海心沙岛,是东莞市国有企业东实集团旗下环保产业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东莞市海心沙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建设运营,业务涵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集/暂存、综合利用,以及环境监测、技术咨询与服务。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业绩不少于一个,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及该项目任意一期有效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施工内容及要求
(一)施工内容及范围
本次工程包括熔炼车间起重机楼梯、走道板、检修平台、安全绳辅助设施的安装。具体包含熔炼车间干燥配料工段11台起重机,熔炼车间熔炼工段(含制氧站)6台起重机,共计17台起重机楼梯、走道板、检修平台、安全绳辅助设施的安装(包含此次辅助设施的底漆与面漆的安装)。我司对增设的熔炼车间起重机楼梯、走道板、检修平台、安全绳辅助设施安装进行验收。
(具体详见附件一)
五、施工地点、工期及质保期
(一)施工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表面处理废物处置单元熔炼车间干燥配料工段、熔炼工段以及制氧站。(
施工现场较为复杂,建议报价人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自行评估施工难度)
(二)工期:成交人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三)质保期为: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成交人应负责免费维修。如质保期内,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维修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仍不配合返工或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部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报价保证金
1、成交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限价的2%)在
项目开标前交纳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公司(银行保函或转账,不接受第三方担保及现金),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3、报价保证金金额: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肆拾元整(¥14,440元)。
4、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
银行账号:8114801014200219007
七、支付方式
1、成交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成交人合同签订后缴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或款项的扣罚来源之一,返还申请时间为本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后,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期间不足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2、工程完工并按合同办理竣工验收后,成交人可按照采购人规定申请工程价款的80%作为进度款,采购人收到完整请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双方完成结算后,成交人提交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及请款资料后,采购人收到完整请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其中:①结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承包人可申请至工程结算价款的100%,承包人每次提交有效请款资料及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请款;②结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项目,承包人可申请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服务问题的,由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如果因成交人原因延迟提交正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或请款材料不齐全,采购人可延迟支付款项给成交人,而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成交人应保证其收款账户的正确性,若因成交人提供的收款账户问题或成交人变更收款账户而未及时通知采购人导致采购人付款迟延或错误的,应由成交人承担责任,采购人无需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八、报价
1、采购限价:¥722000.00元;
2、本项目将实行固定价格报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九、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投标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十、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成交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一、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如未按本项要求提供资料,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详见附件,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有的子项报价);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询价文件第三条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
6、投标人未到场声明(邮寄报价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
7、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
8、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报价人需将本项目密封文件袋封面(附件一)粘贴于报价文件密封袋上。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
以上所有文件一式一份,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为彩色(或黑白)复印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30。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仅支持邮寄报价文件,其中:
1、报价人通过邮寄报价文件的方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海心沙岛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投标部
联系人:文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 8953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人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如提交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东实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黑名单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