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室外动力电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保障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计划的顺利实施,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需采购筛分生产线的室外动力电缆,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室外动力电缆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保障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节点,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用电负荷1600KVA及长安供电分局临电装机容量的要求,项目制定了在现场安装2台800KVA箱变的方案。考虑到三条生产线由2台800KVA箱变供电,其中1台箱变必然为满载运行,1台箱变容量富裕较大,为均衡2台箱变的荷载,以确保用电的稳定与安全,将2#生产线由1#、2#箱变共同供电,因此配电房内的一级柜需安装四台(含厂房配套用电预留),箱变至配电房一级箱的室外动力电缆也为四组。
采购内容:YJV-0.6/1KV电缆。
交货地点: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部(靖海西路与兴海路交界处)。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范围
供货清单及规格详见下表
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室外动力电缆采购计划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缆 |
YJV-0.6/1KV-3*185+2*95 |
米 |
65 |
65米/条,共1条。 |
2 |
电缆 |
YJV-0.6/1KV-3*240+2*120 |
米 |
325 |
65米/条,共5条。 |
推荐品牌:成天泰、民兴、金龙羽、广东珠江。 |
注:上述两种规格电缆品牌须一致且成交人须负责电缆的供货、运输及到场后的卸车。
2、质量要求
(1)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CCC认证标识等资料原件。
(2)电线绝缘层要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
(3)因单台设备负荷大,电缆是按满载流量选型,供货必须确保是国标。
3、本项目不安排集中勘察现场,报价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所含的费用自付。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
李工:电话号码:
13423415580。
五、进度要求
结果确认函发出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电缆的供货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支付方式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前述有效资料的30个日历天内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注:成交人缴存的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退款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七、报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
282211.63元(含税);
本项目将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包含货款、税费、保险费(如有)、包装费(含防护)、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2、若报价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内。
3、报价人不得针对本项目的部分服务内容进行部分响应,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4、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1、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2、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1、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
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2、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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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如未按本项要求提供资料,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自拟,应注明所报品牌)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询价文件中第三条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到场声明(邮寄报价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7、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模板)
8、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成册,正本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并于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完好,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报价人需将本项目密封文件袋封面(附件一)粘贴于响应文件密封袋上。
6、不符合本项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
7、须提供电子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的PDF版本,u盘随正本一起密封)。
十二、保证金
1、各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采购限价的2%)在项目开标前交纳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转账,不接受第三方担保及现金)。未成交的报价人报价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成交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且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后(银行转账,不接受第三方担保及现金),由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期限为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待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收到成交人退款申请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2、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3、报价保证金金额:
5600.00元。
4、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
769910275410988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报价人仅可邮寄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标成本部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15818313909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对,则视为放弃报价/成交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