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汽车衡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采购1套智能汽车衡系统,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采购名称及内容
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汽车衡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沙头垃圾填埋场始建于1996年,位于沙头社区兴六路,西南邻广深沿江高速,属于简易填埋场,于2017年底覆土封场,垃圾总储量约1703710m³,主要成分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垃圾,部分建筑垃圾。为提高对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运输车辆重量的统计效率,现需采购1套智能汽车衡系统,在本项目现有水泥马路基础上建设。
项目地点:东莞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沙头垃圾填埋场地块。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需要提供至少两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汽车衡系统销售及安装业绩【须提供每个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签字页等)及该项目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报价人提供1套全新80T双向无人值守数字式电子汽车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衡系统的供货、运输、卸车、安装、调试;现有基础找平处理;引桥、防撞栏杆、系统配电等一系列配套设施的安装。
运行(称重)流程:发现车辆→读取车辆信息(刷卡)→识别车辆(根据卡片预存信息识别该车辆允许载重量)→车牌号识别比对信息→打开入称道杆→台面称重→数据处理→数据显示→数据保存及上传→出称道杆抬起,同时大屏幕显示相关信息。
每台运输车辆发一张与该车车号建立对应关系的电子车牌,当运输车辆车牌进入读卡器的工作区域,读卡器可自动识别出卡号并将其传给现场计算机(发生异常情况,例如未读到卡,操作人员可手工干预输入车号)。根据读取信息和称重情况指挥车辆按序上下秤,与其他外设一起实现车辆的自动称重及称重数据管理。
2、采购清单及要求
(1)一卡通智能称重系统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功能简介 |
1 |
RFID读卡器 |
1台 |
读取IC卡信息 |
2 |
发卡器 |
1套 |
发放IC卡 |
3 |
陶瓷卡6C |
50张 |
写入IC卡信息 |
4 |
LED显示屏 |
1套 |
显示过磅重量 |
5 |
红绿信号灯 |
1台 |
指挥司机过磅 |
6 |
抓拍取证系统 |
3台 |
车头、车尾、车厢货物自动拍照取证,便于后续财务、管理人员查询取证 |
7 |
网络交换机 |
1台 |
地磅现场连接摄像机 |
8 |
工控电脑 |
1台 |
高稳定性,I5处理器、8G内存含4个串口、2个千兆网卡,120G固态硬盘+1T机械硬 |
9 |
终端显示系统 |
1台 |
显示监控视频画面,一台称重软件使用、一台监控使用 |
10 |
语音提示系统 |
1套 |
含室外防水音柱 |
11 |
智能车牌识别称重软件系统 |
1套 |
1.具备统计功能、数据导入导出
2.具备红外防作弊功能
3.具备系统日志功能
4.具备系统黑匣子功能
5、具备系统后台记录功能
6.具备皮重超差报警功能
7.具备数据波形曲线功能、方便检测是否存在遥控作弊功能。
8.具备过磅照片自动叠加数据功能,防止作弊
9.具备称重界面自定义功能
10.能与第三方系统无缝对接 |
(2)关键零部件寿命及精度保证
零部件名称 |
精度 |
保证期限 |
秤台 |
1/10000 |
150万次以上 |
传感器 |
1/10000 |
150万次以上 |
(3)数字汽车衡执行标准
数字汽车衡产品质量技术指标按照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固定式电子秤 GB/T7723-2008
· 电子称重仪表 GB/T 7724-2008
· 称重传感器 GB/T7551-2008
· 钢制件熔化焊工艺评定 JB/T6963-1993
· 电子衡器安全要求 GB-14249.1-1993
· 电子衡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14249.2-1993
· 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QB1563-2003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91-2008
·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 JJG 539-1997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8923-88
(4)性能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领先,所有设备都属于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升温、磨损及老化等其他问题。设备中所有部件都不能采用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若必须采用带有试制性质的技术,一定要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具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所有外购配套件都是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交付使用时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同时具有抗腐蚀性。
称量方式:采用静态整车计量方式
秤体结构:模块化结构、U型梁,全钢结构;
汽车衡结构必须符合国家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
每台汽车衡所选材质必须能够承受最大称重量二倍以上的载重压力。
所有钢铁材料不能有腐蚀和氧化皮。
所有的钢板和U型钢材必须采用施压的方法进行矫直和弯曲,禁止捶击。
板材加工前应进行表面预处理,轧平,折弯成U型钢,喷丸后进行组焊,秤体组焊后整体抛丸并涂上底漆。
缝应采用自动焊,焊缝表面光滑平整。
汽车衡秤体安全限位性能强,秤体限位方式要便于观察和调整限位,要求维护方便。
秤台设计应预留检修位置及易损件更换位置等。
称台需要具有良好的防腐功能,不少于二层底漆和二层面漆。防腐材料采用纳塑钢NPS 8115多功能防腐材料。投标时提供称体表面涂漆工艺。
★汽车衡抗疲劳测试应不小于150万次,并提供第三方试验报告(原件一份交至采购人存档)。
★报价时提供钢板的结构图及U型梁厚度。
汽车衡基本技术指标
序号 |
名称内容 |
参数 |
1 |
汽车衡 |
数字式汽车衡 |
2 |
规格型号 |
0~80T |
3 |
台面尺寸 |
3×18M |
4 |
秤台节数 |
3节 |
5 |
秤台结构形式 |
U型梁结构,承重面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U型梁的钢板厚度不小于6mm。 |
6 |
基础形式 |
无基坑 |
7 |
最大称量 |
80T |
8 |
检定分度值 |
20kg |
9 |
工作电流 |
0.2A |
10 |
传感器形式 |
柱式 |
11 |
每个传感器量程 |
30T |
13 |
每台秤传感器个数 |
8个 |
013 |
传感器工作温度 |
-30℃~+65℃ |
14 |
传感器防护等级 |
IP68 |
15 |
计量速度 |
静态时车辆停稳3S内显示稳定 |
16 |
使用寿命 |
不小于150万次 |
17 |
适应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
85% |
18 |
零点漂移 |
全系统小于0.5%/天 |
数字式传感器基本技术参数
1 |
数据刷新速率: |
10-200次/秒 |
2 |
数据传送速率: |
9600-38400BPS |
3 |
数字模块A/D码: |
1000万码 |
4 |
数字传感器最大输出量: |
60000码 |
5 |
数字模块零点温度系数: |
<±0.002%F.S/10℃ |
6 |
数字模块灵敏度温度系数: |
<±0.002%F.S/10℃ |
7 |
传感器蠕变(30min): |
<±0.02% F.S |
8 |
传感器温度系数: |
<±0.01%F.S/10℃ |
9 |
传感器综合精度: |
<±0.02%F.S |
10 |
数字模块使用温度范围: |
-40℃~+80℃ |
11 |
传感器编号范围: |
(1-16) |
12 |
零点输出: |
〈±0.1%F.S |
13 |
安全过载: |
150%F.S |
14 |
密封等级: |
IP68 |
15 |
推荐输入电压: |
9—12V(DC) |
16 |
最大输入电压: |
25V(DC) |
17 |
最大信号传输距离: |
1200米 |
18 |
结构 |
柱式,不锈钢外壳,焊接密封 |
19 |
最大安全过载 |
150%FS |
20 |
灵敏度 |
2mV/V±0.002 |
21 |
零点平衡 |
±1%F.S |
22 |
绝缘电阻 |
>5000MW(at50VDC) |
23 |
蠕变(30分钟) |
≤0.025%FS |
24 |
滞后 |
≤+0.0125%F.S |
25 |
非重复性 |
≤0.01%F.S |
称重仪表基本技术指标
名称 |
参数值 |
备注 |
灵敏度 |
最高0.1μV/分度 |
|
精度等级 |
OIML10000e |
|
功率 |
25W |
|
ØA/D转换速度 |
100次/秒 |
|
显示器: |
LCD显示 |
|
工作温度范围 |
-20℃~+40℃ |
|
储存温度范围 |
-30℃~+70℃ |
|
相对湿度 |
≤90%RH |
|
参考品牌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要求 |
备注 |
1 |
称重传感器 |
梅特勒-托利多、德国HBM、金钟、或国内同档产品 |
配套同品牌称重仪表、传感器接线盒等 |
2 |
读卡器 |
航天华拓、远望谷、重庆微标 |
|
3 |
道闸系统 |
富士智能、科拓、捷顺、或国内同档产品 |
|
4 |
针式打印机 |
爱普生、惠普、佳能 |
|
5 |
视频监控摄像系统 |
海康威视 |
|
6 |
控制柜元器件 |
ABB/施耐德/西门子品牌、或国内同档产品 |
|
7 |
UPS |
深圳山特、艾默生、APC |
|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附件七《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内容而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报价人所投设备必须为全新的合格产品,带有出厂凭证,设备功能要求须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要求,并且满足国家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保证在各种状态下均能实现其功能并长期、连续和安全的运行,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质量保证
质保期:自当地计量检验监督部门签发计量检验合格证之日起1年。
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无论是质保期内或是质保期满后,成交人也必须提供售后跟踪服务。如果系统出现故障,成交人在设备出现故障报修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检修和排除故障。属计算机管理系统无法运行的故障,成交人需要及时更换备件,以保证系统的连续运行和数据不丢失。
质保期内:
采购人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成交人应免费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设备发生人为故障的,成交人应上门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采购人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及计量检定要求通知成交人校准时,成交人必须12小时内完成,并承担校准费用。
质保期后:
如设备损坏,由成交人负责备品备件供应和维修,只向采购人收取相应的材料费。成交人应继续提供如下跟踪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根据报修记录建立用户档案,回复报修响应意见,及时上门维护和维修服务,定期巡访用户等。
★成交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网点及服务人员资质等。
关键设备及部件的质量,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不合规时,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智能汽车衡系统因成交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质量、方案设计、安装质量等,成交人承担因此造成的连带损失。
6、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及方法:成交人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联系当地计量检验监督部门到现场进行性能验收,采购人参与,以取得当地计量检验监督部门签发的计量检验合格证为准。
成交人应在设备进场时及安装完成后提交相应的质量证文件、出场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并对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7、报价人须在其报价文件中明确本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公司为其购买近三个月(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的社保证明】。
8、本项目不安排集中勘察现场,报价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所含的费用自付。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
李工:电话号码:
13423415580。
五、进度要求
自结果确认函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六、支付方式
1、第一期:完成安装并通过当地计量检验监督部门验收并签发计量检验合格证后,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前述有效资料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2、第二期:剩余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及违约情况,成交人提交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前述有效资料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七、报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178266.67元(含税);
2、本项目将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
3、若报价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内。
4、报价人不得针对本项目的部分服务内容进行部分响应,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5、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1、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2、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1、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
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2、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如未按本项要求提供资料,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如有,自拟)【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询价文件中第三条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报价人未到场声明(邮寄报价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6、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7、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网点及服务人员资质等)【加盖公章】。
8、报价人为本项目负责人购买的近3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9、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成册,正本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并于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报价人需将本项目密封文件袋封面(附件一)粘贴于响应文件密封袋上。
6、不符合本项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
7、须提供电子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的PDF版本,u盘随正本一起密封)。
十二、保证金
1、开标结束后,成交人需缴纳中标金额的2%作为报价保证金到采购人银行账户,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2、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3、报价保证金金额:3500.00元。
4、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
769910275410988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
2022年
5月
31日(星期
二)上午
10:00。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报价人仅可邮寄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标成本部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15818313909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对,则视为放弃报价/成交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