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我司(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响应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重点用能企业开展 “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计划采购一家单位分别对新能源及下属公司运营项目分别编制企业《“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新能源及下属公司《“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服务。
二、
项目概况
1、新能源公司《“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以麻涌环保热电厂及餐厨垃圾处理厂作为整体节能评价,项目简介如下:
麻涌环保热电厂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配置3*500吨/天炉排炉焚烧处理线和2*18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等系统设施,年发电量可达2亿千瓦时。
麻涌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规模餐厨垃圾300吨/天、地沟油10吨/天,可产生天然气1.8万立方米/天、工业级混合油10吨/天。
2、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运营海心沙环保热电厂,新东元公司《“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以海心沙环保热电厂作为整体节能评价,项目简介如下:
海心沙环保热电厂配置3*750吨/天炉排炉焚烧处理线和2*40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等系统设施,采用烟气超净排放技术,通过焚烧发电方式处理一般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2250吨/天,年发电量可超5亿千瓦时。
服务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市级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企业“十三五”、“十四五”节能规划类报告编制经验或者具有固废类(垃圾焚烧发电、危废处理处置)行业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经验【提供过往参与编制的报告或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中标人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重点用能企业开展 “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分别对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运营项目分别编制企业《“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
详见附件七:新能源及下属公司《“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需求书。
(二)项目要求
(1)报价人报价文件必须响应新能源及下属公司《“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服务技术需求书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区工:13929278707。
五、
完成时间
1、成交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后,采购人2个日历日内向成交人提供“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所需的资料,成交人须在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的初稿编制工作,提交至采购人审核,成交人须在8月14号前完成报告修改、装订(报告装订纸质版一式十份,电子文档一份)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2、成交人需保证2份报告最终通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专家评审,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通过评审意见作为本服务完结依据。未通过评审的,成交人应按要求限期修编节能规划报告,限期提交再次评审,直至评审通过。
3、若客观原因或者政府政策调整,服务期限经协商甲方同意后可按新规定重新调整。
六、
支付方式
1.成交人收到结果确认函后正式全面开展新能源及下属公司《“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提交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2.新能源及下属公司《“十四五”节能规划报告》编制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人提交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上述报告最终通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专家评审,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通过评审意见作为本服务完结依据,成交人提交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七、
报价
采购限价:人民币120,000.00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含技术咨询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费(如有)、印刷费、税费等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结算时价格不做调整。
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
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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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分项报价清单(报价人自拟)(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同类项目服务经验的业绩资料【提供过往参与编制的报告或业绩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中标人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到场声明(必须提供,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8、响应文件(报价人自拟)(加盖公章);
9、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成册,正本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并于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报价人需将本项目密封文件袋封面(附件一)粘贴于响应文件密封袋上。
6、不符合本项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一、保证金
开标结束后,成交人需缴纳人民币2400.00元(限价的2%)作为报价保证金到采购人银行账户,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时间为合同服务期满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
行号:402602000018
银行账号:380010190010009298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下午14:30(星期五)。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报价人仅可邮寄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标成本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31781147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