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需采购一批冰铜,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冰铜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二、项目概况
交货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必须具有铜类项目的供货经验【提供过往业绩及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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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物品 |
包装 |
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冰铜 |
散装 |
Cu:20%-45%,Fe:16%-40%,S :16%-23%,Pb≤4%,Zn≤3%,As≤1.5%,MgO≤2%,水分含量≤3%,粒度10mm~30mm。 |
吨 |
120 |
1、货物中的铜元素根据提货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实时行情进行结算,金元素根据提货日上海黄金交易的实时行情进行结算,银元素根据提货日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实时行情进行结算。
2、一次性供货;
3、提货当场采样,样品由采购人送至广州有色研究院检测,成交人有权参与送检过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
报价人应详细核对及阅读采购清单参数要求
。
1、装车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质检报告,质检报告必须含有检测标准及依据。
2、货物接收数量根据采购人过磅重量为准,据实入库结算。采购人与成交人磅差超出千分之一的,则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另行协商处理。货物接收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总量的10%。大于部分,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计费用,成交人应尽量精准重量后再供货。
3、采购人货车到达成交人指定装货地点后,成交人与采购人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对货物进行采样。取样4份,其中1份由采购人交至
广州有色研究院做第三方检测,成交人有权参与送检过程;双方各取1份自行化验检测, 留取1份作为公样并进行封存至采购人处,且双方须现场纸质签字确认。检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清单所列参数指标。
送样、检测费用须由采购人承担。货款结算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为准,如双方任意一方对公样化验结果有异议,则双方委托共同认可的权威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结果在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范围内,以仲裁结果为结算依据;如超出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范围,采购人与成交人另行协商处理。检验结果对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货物验收其技术参数须符合采购清单的接收标准,若与采购清单的接收标准不符,采购人有权作折价接收或退货处理。其中,有害元素As不得大于1.5%,如As超过1.5%则每超0.1%每毛吨扣减10元并依次向上累计扣减相应金额,如 As超过2%采购人作退货处理。
1、以上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按实结算。
2、采购人一次性提货,自第三方检测结果收到之日起,
15个日历日完成结算。
3、提货前,采购人有权到成交人公司进行考察摸底取样检测或要求成交人提前邮寄样品进行试用,如样品检验不合格或产品未达到效果,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装车所需使用一切工具由成交人负责,如产生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三)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梁小姐 13662860056
五、有价元素计价标准
(一)铜元素
1、铜干样(即扣减水分的样品)单价结算价=提货日实时结算价*铜品位*
系数(报价优惠系数不得超过100%)
2、实时结算价:即提货日当天(如遇交割日不能点价则顺延至下一个交割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铜结算价格;
3、铜品位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为准;
(二)金元素
1、金干样(即扣减水分的样品)单价结算价=(提货日实时结算价*系数)*品位;
2、实时结算价:即提货日当天(如遇交割日不能点价则顺延至下一个交割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5加权平均价;
3、金干样1g/t以上,金干样含量低于1g/t不计价。下图为含金计价系数表 :
品位(克/吨) |
系数(%) |
含金品位≥1克/吨 |
80% |
含金品位≥2克/吨 |
81% |
含金品位>3克/吨 |
超出部分不另计费 |
4、金品位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为准;
(三)银元素
1、银干样(即扣减水分的样品)单价结算价=(提货日实时结算价*系数)*品位
2、实时结算价:即提货日当天(如遇交割日不能点价则顺延至下一个交割日)上海华通铂银3#银结算价。
3、银品位≥50克/吨开始计价,银干样含量低于50g/t不计价。下图为含银计价系数表 :
品位(克/吨) |
系数(%) |
含银品位≥50克/吨 |
82% |
含银品位≥100克/吨 |
83% |
含银品位≥200克/吨 |
84% |
含银品位≥300克/吨 |
85% |
含银品位>350克/吨 |
超出部分不另计费 |
4、银品位以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为准;
六、完成时间
自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提货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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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付方式
1、关于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定金收据后,向成交人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
90%[2] 作为预付款。
暂定合同总价根据摸底样检测结果、合同规定的有价元素计费标准及摸底取样日当日网价计算得出。
2、本项目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收到第三方检测报告且双方无异议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对账单并核实确认。
如实际结算金额高于预付货款,成交人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前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前向乙方补齐货款,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货物金额的100%。如实际结算金额低于预付货款,成交人应在10个日历日内无息向采购人退回差额。
成交人逾期递交对账单或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若成交人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有效请款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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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价
本项目固定含铜系数,暂定货物数量80吨,按实结算。
货物中的铜、金、银计价元素根据提货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及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的实时行情进行结算。合同总价格包含
货款、税费、保险费(如有)、装车费等[4] 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
若报价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内。
九、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
含铜系数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招投标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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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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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分项报价清单(报价人自拟)(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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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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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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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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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项目的服务经验的业绩资料(提供过往业绩及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及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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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到场声明(必须提供,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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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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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密封条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3、报价文件须按询价文件要求及模板格式加盖公章、使用订书机装订或胶装成册(可以分册),于文件骑缝处加盖报价单位企业公章并密封完好(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10:00(星期五)。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报价人仅可邮寄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投标部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3662860056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