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我司(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为做好石龙项目和桥头项目运营的相关保障工作,现需购买一批运营消耗物资。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城服公司八月劳保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公司秉承“社会效益第一、环境效益第一”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清扫保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城市环境服务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其中桥头中转站为我司生活垃圾转运项目,本项目供货服务地点位于石龙镇南岸公园和桥头镇石水口。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和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dshuanbao.com.cn/)。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详见《附件七:物资清单》
(二)本次采购为统一采购,分两个送货点,详见物资清单,报价人需进行统一报价,不得拆分清单,如出现少报、错报情况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清单中有参考品牌要求的报价人需按要求提供,如报价人未能提供参考品牌,必须提供同等档次品牌或质量更优品牌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提供同等档次品牌或质量更优品牌的佐证资料,如经采购人核实成交人所报货物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
(四)货物必须为全新的合格产品,带有出厂凭证,货物型号需符合采购人采购清单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供货时出具合格有效的出厂证明、合格证、检测证明等相关文件)。供货时报价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进行货品真伪验证。
(五)有其他技术疑问请咨询工:黎工13412868812。
五、完成时间
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起,所有物资需在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人完成供货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交合同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七、报价
采购限价:¥37,000.00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干总价报价包含货物、运费、税费、服务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需根据附件物资清单进行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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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报价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分项报价清单(报价人自拟)(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到场声明(必须提供,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装有报价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并于密封条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3、报价文件须按询价文件要求及模板格式加盖公章、使用订书机装订或胶装成册(可以分册),于文件骑缝处加盖报价单位企业公章并密封完好(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一、保证金
开标结束,成交人需在收到结果确认函后缴存¥740.00元(限价2%)的报价保证金到东莞市东实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银行账号:483007611013000370341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
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本项目报价人仅可邮寄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东莞市东实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中心6楼招标成本部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727(18468187249)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成交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