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公司(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环卫保洁车,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采购名称及内容
东莞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环卫保洁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东莞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沙头垃圾填埋场地块。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http://www.dgsy.com.cn/)、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
详见本询价公告附件内容
报价人报价要满足或优于上述参数要求,如优于,请如实填写所报产品参数。
报价人应详细核对及阅读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如有遗漏造成报价失误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1、产品要求
报价人所投设备必须为全新的合格产品,带有合格证书、出厂凭证、使用维护手册等证件,来源合法。物资必须符合采购清单内的规格参数及品牌要求;若无具体品牌要求,在满足规格参数的条件下,可选择国产优质品牌,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验收要求
验收时成交人应安排技术、商务代表到现场与采购人一同参与验收及性能测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保修卡或质保卡、随机技术文件、随机工具及备件、附属件等。
3、质保期
(1)整车:自设备签署设备合格证明之日起1年。
(2)电池:自设备签署设备合格证明之日起2年。
质保期内,成交人应在收到采购人售后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予以修理或更换。如因货物的设计、材料和工艺缺陷等非人为原因导致发生故障,成交人应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或整机,采购人可自行安排这种必要的修理或更换工作,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各部件发生人为故障的,成交人应派人更换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4、本项目不安排集中勘察现场,报价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所含的费用自付。对项目要求及现场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
杜工:电话号码:
17303875200。
五、供货时间
自结果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物资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合法有效请款资料及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第二期:所有货物完成供货、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有效请款资料及足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日历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七、报价
1、采购总限价:40799.87元
设备名称 |
限价金额 |
数量 |
电动自卸保洁三轮车
(棒条筛轻物质收集和线路分拣口) |
7241.44元/辆 |
2辆 |
电动自卸机修三轮车 |
6665.87元/辆 |
1辆 |
手推车 |
1152.67元/辆 |
6辆 |
电动自卸巡查洁车三轮保 |
6367.55元/辆 |
2辆 |
2、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货物、运费、税费、配件费、装卸费、人工费、服务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最终结算时不做调整。若报价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内。
3、报价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1、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原则上以含税总价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2、开标结束后由我司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我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1、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人后,成交人在
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2、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如未按本项要求提供资料,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详见附件)及报价清单(如有,自拟)【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人未到场声明(邮寄报价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6、报价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7、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或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加盖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1、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成册,正本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并于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完好,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以快递文件袋作为密封。
4、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为盖章原件,公章、私章或签字不得为彩色/黑白的打印件/复印件。
5、报价人需将本项目密封文件袋封面(附件一)粘贴于响应文件密封袋上。
6、不符合本项要求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
7、须提供电子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的PDF版本,u盘随正本一起密封)。
8、本项目报价人可选择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报价文件:
线下参与: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截止时间后提交报价文件的拒收。
邮寄参与:报价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收件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一号后门桥底丰巢柜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431105255
十二、保证金
1、开标结束后,成交人需缴纳中标金额的2%作为报价保证金到采购人银行账户,报价保证金不退还,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履约保证金申请返还时间为签署设备合格证明之日,成交人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收到成交人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回。
2、成交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成交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帐户名称: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
769910275410988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10:30。
开标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项目部大会议室。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并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