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我司(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采购一台叉车,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叉车采购项目;
2、供货地址:
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shuanbao.com.cn/)发布。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具有叉车出售业绩【提供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加盖公章)】
四、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材质 |
数量 |
品牌推荐备注 |
叉车 |
3吨 |
1台 |
杭叉、林德、合力 |
2、性能指标要求
|
型号、规格 |
|
1 |
额定起重量 |
Kg |
3000 |
2 |
载荷中心 |
mm |
500 |
3 |
动力形式 |
|
柴油 |
4 |
最大起升上高度 |
mm |
4500 |
5 |
自由起升高度 |
mm |
145 |
6 |
货叉尺寸 长/宽/高 |
mm |
1070*122*45 |
7 |
货叉外侧间距 |
mm |
290-1100 |
8 |
门架倾角 前/后 |
dag |
6/12 |
9 |
最小转弯半径 |
mm |
2400 |
10 |
离地最小间隙 |
mm |
130 |
11 |
安全架高度 |
mm |
2150 |
12 |
前悬距 |
mm |
480 |
13 |
最大行驶速度 |
Km/h |
20 |
14 |
最大牵引力 |
N |
20300 |
15 |
最大爬坡度 |
% |
20 |
16 |
起升速度 |
mm/s |
460 |
17 |
下降速度 |
mm/s |
500 |
18 |
至叉面长度 |
mm |
2780 |
19 |
全宽 |
mm |
1225 |
20 |
门架伸进高度 |
mm |
2175 |
21 |
前轮胎 |
实心轮胎 |
|
22 |
后轮胎 |
实心轮胎 |
|
23 |
轴距 |
mm |
1760 |
24 |
声光报警灯 |
|
需要 |
25 |
灭火器支架 |
|
需要 |
26 |
座椅安全带 |
|
需要 |
27 |
蓝光灯(安全) |
|
安装前/后蓝光灯 |
28 |
驾驶员在位感应功能 |
|
需要 |
29 |
护顶架 |
|
安装透明的挡雨板 |
30 |
原装玻璃 |
|
需要 |
31 |
雨刮器 |
|
需要 |
32 |
阻火器 |
|
需要 |
33 |
声光报警灯 |
|
需要 |
34 |
叉车脚套 |
1900mm |
需要 |
35 |
指纹解锁 |
|
需要 |
36 |
传动 |
产地 |
|
中国 |
37 |
挡位 前/后 |
|
1/1 |
38 |
换挡方式 |
|
液力 |
39 |
门架 |
|
三节门架 |
40 |
挡货架 |
|
标准挡货架 |
3、验收方法及标准
(1)叉车运抵采购人指定场所后,成交人应安排技术、商务代表到现场对合同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和检查,确认合同货物完整、完好,并与采购人一起完成整机的性能测试,并签署相关验收资料;
(2)所交付的叉车必须与报价时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相符,若供货产品与样本不一致,采购人有权退货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3)成交人和采购人在完成对合同货物整机性能的测试,随机技术文件、随机工具及备件、附属件等的清点,证明合同货物的全部内容、全部技术性能都符合本项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4)当现场调试和试车运转正常并能满足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所规定的保证指标及技术性能,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所有调试和试车记录,该设备即视为被验收,双方可签订验收证书。
4、售后服务
质保期:12个月,在设备交付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人在接到电话后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现场,24小时内修复。现场不能修复的必须提供及时修复的备用件或整机措施。如成交人超过3个日历日仍未维修或更换的,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可直接在质保金或货款中扣除。
5、技术培训要求
功能介绍、维护管理、故障保证,培训时间为一天时间(8小时)。
6、移交资料要求
(1)提供操作维修保养指导手册,内容包括:各零部件磨损部位的标准尺寸、配合间隙、使用限度、修理限度、检验标准、调整数据、拆装程序、注意事项及轴承、密封件型号、规格、安装部位一览表等整套完整资料,包括外购配套产品;
(2)零部件手册,内容包括:发动机、液力变矩器(液力变矩叉车)、变速箱、前后桥、制动系统、门架、液压系统、电气系统、零件编号、数量、制造厂商等有关内容;
(3)备件和配件清单;
(4)随机工具和附件清单;
(5)易损件清单,含价格;
(6)外购部件的产品说明书;
(7)由制造商签发的整机及发动机出厂合格证明。
(8)提供维修手册,以及提供详细的电气图、液压图,各零部件的维修作业指导书。
7、本项目要求现场踏勘,如有对项目要求有疑问,可咨询项目负责人杜工:17303875200。
五、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1、叉车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请款报告后30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5%(成交人提供至结算总价格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满后,通过质保验收,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成交人。
注明:每次支付款项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次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交人延迟提供的,采购人可延迟付款且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七、报价
含税采购限价:¥74,766.67元;税率:13%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费、人工费、税费、运费等一切为满足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费用。要求报价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报价人认为需要列出的其他分项。报价人所报价格均不得高于采购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成交人。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招标成本部将相关询价情况报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审定,由采购人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定标。
最低价法(有效报价中的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人,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标价。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1、合同签订的依据为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
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报价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如未按本项要求提供资料,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及分项报价清单(固定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模板,详见附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本函);
4、采购文件“三、报价人资格要求”条款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报价人未到场声明(模板,详见附件)(如报价人不到现场开标,必须提供本函);
6、报价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明:
1、报价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报价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仅用回形针或夹子整理的文件无效),于报价文件的骑缝处加盖公章。
2、密封文件袋必须贴有密封条,文件袋骑缝处加盖公章。
十一、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U盘一份;
十二、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报价保证金金额:¥
/ 元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2、履约保证金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成交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成交人不能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人的中标资格。
3、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
769910275410988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
2024年7月8日,上午10:00(星期一)
2、本项目原则上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如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到现场开标,可选择邮寄递交报价文件。
(1)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到开标地址提交报价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间后到达的拒收报价文件。
报价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沙头垃圾填埋场(长安镇沙头渗滤液站),逾期无效。
(2)邮寄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必须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在开标截止时间
前一日送达采购人处,须使用顺丰速运提前寄送(运费自理,采购人拒收到付件),因邮寄造成报价文件破损无效或文件丢失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因快递派件人员无工作证等原因(如顺丰即日达)造成快递派件问题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开标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
邮寄递交报价收件信息:
收件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沙头垃圾填埋场(新东湾环保)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431105255
十四、注意事项
1、若报价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文件,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交纳报价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报价人视为无效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报价人纳入采购人报价人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又或者签订合同后不交定金(履约保证金)的。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报价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黑名单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东莞市新东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
20
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