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家
二期项目安全环境整改方案临边防护项目施工 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二期项目安全环境整改方案临边防护项目;
2、采购范围:
临边防护 ;
3、项目地点: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同心路200米东南部卫生填埋场;
4、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乙方自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东实环境公司官网(http://dshuanbao.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
3、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具备
机电安装项目或工程 项目经验,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完成至少1个
机电安装项目或工程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东南部卫生填埋场二期项目周边截洪沟暂无防护措施,存在人员跌落风险,同时,由于项目最高点与场区平面高差接近60米,环场道路坡度陡峭,汛期排水水流比较急,冲力较大,导致人员伤亡风险进一步提高。为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上级单位明确要求落实该隐患整改工作,其中,东实集团在前期的安全专项检查中提出,截洪沟需增加防护措施,防止人员跌落受伤;近期强对流天气频繁发生,外部安全事故多发,防汛安全形势严峻,填埋场务必加强现场巡查以及防汛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库区安全防护措施配套,充分保障人员安全。
2、服务内容:
1、临边防护栏杆
二期项目排水沟防护栏杆:二期项目排水沟深1.2m,未设置防护栏杆或盖板,存在人员坠落安全隐患,为保障运营安全,拟沿库区环场道路排水沟设置防护栏杆,沿处理区东侧挡土墙设置防护栏杆。具体需根据运营情况留设栏杆出入口用于车辆入库通行,总长约980m。
一期北侧挡墙防护栏杆:一期北侧挡墙高6m,挡墙外侧未设置防护措施,存在高空坠落的风险,拟对挡墙外侧设置临边防护栏杆,总长约150m。
防护栏杆采用热侵锌双波形护栏,总高度约0.9m,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混凝土上,立柱采用Q235钢,规格为∅114x4,立柱高约0.6m,立柱间距为4m,双波梁宽约0.3m,厚为3mm。在波形护栏顶部设置防护横杆,规格为∅40x4,横杆采用100*300*4mm镀锌钢板连接件与立柱连接。
乙方应依法为乙方进场的管理和作业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包括不限于管理人员须有公司的社保关系、作业人员须有意外保险,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甲方留存。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警示标志牌:在现场施工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现场临时围挡:现场施工区域采用铁马围挡与警界线进行围蔽。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协议书》约定执行。
(4)甲方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场地,临时材料堆放场地由甲方现场指定。
(5)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临时用水(临水接驳口由甲方指定)、用电、通讯设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暂定合同总价内。
(6)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7)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损坏甲方任何设施或对周边第三方(例如村民等)造成任何损失,必须原样修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4、施工进场道路需要乙方自行考虑,不得影响甲方进场道路中限高3.4m的铁路涵洞的安全,否则,按相关铁路及甲方的管控要求处置。
5、提供相应的材料合格证明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质保期2年。
五、服务工期
乙方自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六、支付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施工方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施工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质保期届满且施工方无违反本合同事项采购人向施工方支付结算金额的3%。
七、报价
采购限价:¥
202925.98 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
(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
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
6、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
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保证金
响应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响应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
大写人民币肆仟零伍拾捌元整(¥4058.00)。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谢岗支行
账号:210010190010027127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采购人可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3)成交人提供虚假报价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5、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价5%),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部分由成交人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
十二、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10:30。
2、开标地址: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标室(可导航“汇进车行-南门”,其正对面保安亭进来即可)。
梁小姐
联系电话:
0769-87639821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5、报价函上如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以文字数额为准;如单价乘以数量合计后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6、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报价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报价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东莞市新东粤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采购人)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