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以及(原)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二期(焚烧+物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以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二期(焚烧+物化)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二期(焚烧+物化)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验收工作组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23日 联系电话:0769-39028827 邮箱:dongshixinneng@163.com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